更新時間:2021-11-25 23:05:14點擊:
信言不美,美言不信;善者不辯,辯者不善;知者不博,博者不知。圣人不積,既以為人,己愈有;既以與人,己愈多。天之道,利而不害;圣人之道,為而不爭。
【譯文】真實可信的話不動聽,動聽的話不真實可信;善良的人不巧辯,巧辯的人不善良;真懂的人不賣弄自己淵博,賣弄自己淵博的人不是真懂。圣人不存占有之心,盡量幫助別人,自己反而更充實;盡量給予別人,自己反而更豐裕。自然的法則,是利成萬物而不加傷害。圣人的行為準則,是施惠于人而不與之爭利。
【解讀】本章是全書的正式結(jié)束語,采用了格言警句的形式。前三句講人生的主旨,后兩句講治世的要義。本章的格言,可以作為人類行為的最高準則,例如信實、訥言、專精、利民而不爭。人生的最高境界是真、善、美的結(jié)合,而以真為核心。
老子在一開頭就提出了信與美、善與辯、知與博三對范疇,實際上講的是真假、美丑、善惡的問題。他試圖說明某些事物的表面現(xiàn)象和其實質(zhì)往往并不一致,其中包含著豐富的辯證法思想,是評判人類行為的道德標準。
按照上述三條原則,以“信言”、“善行”、“真知”來要求自己,做到真、善、美在自身的和諧。按照老子的思想,就是重歸于“樸”,回到?jīng)]有受到偽詐、智巧、爭斗等世俗的污染的本性。
不過,世界上的事物多種多樣,社會現(xiàn)象更是十分復(fù)雜。如果單單認定“信言”都是不美的,“美言”都是不信的,“知者”都是不博的,“博者”都是不知的,就流于片面了。如果認為世界上真、善、美的事物永遠不能統(tǒng)一,而只能互相排斥,也就脫離了老子的辯證之道。
天道無私,它只有利于萬物,而不會對萬物造成傷害。掌握了“道”的圣人,順天道而行,效法天道之“利而不害”,表現(xiàn)為“為而不爭”,也就是只做出貢獻,只為他人服務(wù),而不和他人爭奪功利。
“為”是前提,“不爭”是在“為”的條件下“不爭”。“不爭”,不是消極不為,不是自我放棄,也不是對一切事物的放棄,而是不伸展自己的侵占意欲。這是“不爭”的普遍意義。
其實,在老子所處的時代,“不爭”還有著特定的現(xiàn)實意義。當時,執(zhí)政者互相爭權(quán)奪利,弱肉強食,紛爭不斷,社會動蕩,民不聊生。老子的“不爭”,正是針對執(zhí)政者的這種私欲膨脹行為而提出的,有著很強的針對性。